〔褒獎〕:森林學術獎、森林事業獎、優良林業基層人員獎
- 依據本會森林學術暨森林事業獎選拔辦法規定:凡本會會員參與林業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並入會一年以上,經本會理事3名或會員10名之連署均得提名為森林學術、森林事業獎候選人。
- 本會表揚優良林業基層人員選拔辦法規定:以從事林業相關實際工作五年以上之基層人員,且具本會會員資格一年以上,公務員八職等以下之非主管人員或技術士,得由林務局、林業試驗所、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、縣(市)政府、實驗林管理處、高農及大專學院森林相關科系推薦為優良林業基層人員候選人。
- 本年度森林學術獎1名、森林事業獎2名、優良林業基層人員4名,經本會褒獎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後,由本會選拔優良林業基層人員1人代表本會於中華民國農學團體聯合年會中接受表揚。
〔大專院校獎學金〕
- 申請資格:森林相關學系二年級以上學生;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;操性成績七十五分以上,無記過處分者。經本會褒獎委員會會議審查,並由本會理監事會議核定通過後發放。
- 王子定先生獎學金 :每名發給6,000元。
- 劉慎孝先生獎學金 :每名發給6,000元。
- 黃國豐先生林產相關研究生獎學金 :每名發給20,000元。
- 本學會獎學金 :每名發給6,000元。
〔高農獎學金〕
- 申請資格:森林科二年級以上學生;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;操性成績七十五分以上,無記過處分者。經本會褒獎委員會會議審查,並由本會理監事會議核定通過後發放。
- 核發台中高農、苗栗高農、仁愛高農及花蓮高農等四校,每校一名奬學金3,000元,共計四名12,000元。另為鼓勵貴校學生參與頒奬典禮,補助出席受奬學生交通費,學生可領受由各所屬學校所在地往返頒奬處之必要交通費用,並以搭乘臺灣鐵路局自強號車種為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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